“持续创造对市场有效又具有影响力的作品”-这句话永远是广告公司的服务宗旨,那我们应该如何实现呢?下面我们通过3给层面进行分析一下:
1.持续。
一个创意必须能够很清楚地反映品牌的方向,方向必须成彤。这个创意要有足够的力量和弹性,可以持续发展,不断建立品牌的威力并产生销售。
2.市场有效。
证明一个创意是否有效,最简单直接的证明的是销售。除非客户自己清楚广告的目标只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偏好度或其他什么,否则,他们制作广告的目标一定是为了销售。传统广告的花费很大,所以必须是有效的。近年来的网络广告,更是需要直接的销售成绩来验证。所以市场有效非常重要。
3.影响力。
影响力就是建立不同产业的标准。最好的例子是多芬,多芬在美国跟欧洲是一个非常具有影响力的作品。当你的作品够好的时候,会引发消费者的讨论、业界的讨论和媒体的讨论,当然,还有可能得奖。
所以,我认为,一个好的作品要包括以上三点。在内地,摩托罗拉是一个不错的案例,接近这个标准。 M-Zone也算是,但面临突破的阶段。 Go-Tone(全球通)呢,品牌方向没有错,但没有执行出来。在台湾,可能是麦斯威尔、捷安特,在香港可能是屈臣氏。
重复一遍,我们的目标是“持续创造对市场有效又具有影响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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