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特效”两个字,不免会让人想起大银幕上绚明、逼真的画面。尤其足当3D电影“阿凡达*面世以来,人们对于“特效”两字有了更深的理解,它带给人视觉上绝对的冲击和享受,让人在心里形成强烈的印象。
随着科技的进步,特效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在广告中,和电影不同的是,广告中的特效无论是从内容还是技术的手段上都是电影无法比拟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广告信息载体的特殊性。
传播广告信息的媒体很多,如果按照媒体的不同进行细分,可以将广告分成大众传播媒体广告、小众传播媒体广告和新兴媒体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体广告中主要包括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以及电影广告。而小众传播媒体广告则主要有户外广告、直接广告、销售现场广告、促销广告、交通广告、报纸夹页广告等。随着卫星电视、卫星广播、有线电视和互联网等的应用和普及,这些媒体已成为传播广告信息的新载体。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我们队何种方式对广告进行分类,它都不会逃出两种类别:一种是声音和图像(动画)相结合的视听媒体,如电视、广播、新兴媒体·另外一种就是图文相结合的平面媒体,如报纸,杂志和户外广告等。
因为信息载体的不同,因此在特效上,所需要的技术和表现手法也是大不相同。而能使广告特效达到最优的,目前只能是具有视听效果的电视和新兴媒体。通常情况下,此类媒体的播出形式是视听兼备、声画统一,而且借用一定的技术,可以将画面处理得极具感染力,让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就是它们几乎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网络或电视的地方就能播放。相对于电视、新兴媒体广告来说,广播类的广告在特效方面可发挥的优势就不如前者,虽然声音也能刺激受众,但是毕竟有限,声音在特效处理上,可发挥的空间也过于狭窄。
电视广告是浓缩的艺术,它要求电视广告人在晟短的篇幅里制作最吸引人、最精致的作品。这是电视广告人的目标,也是一个难题,必须运用最新的创作意识、精良的制作设备、高超的制作技巧。电视广告人可以无限地发挥想象,利用电脑制作的特殊技巧可以大大提升广告的趣味性与可视性,这尤其能满足某些特定目标对象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影视特效制作技术冲击着电视广告人的思想,高超的制作技术以及方便快捷的制作软件给电视广告人带来了灵感。电视广告作品在视觉、听觉以及心理上的冲击力,使观众受到震撼。影视特效制作技术给电视广告注入了新的活力,优秀的电视广告作品甚至使观众的接受由被动变为主动。
相对于具有明显优势的电视、新兴媒体类广告特效,平面媒体的广告特效则相对来说弱了很多。如果说杂志和户外媒体还可以通过艳丽的色彩或极具创意的作品来吸引人的话,那么报纸则处于最弱的地位。虽然报纸有极大的发行量,但是,版面多、内容繁杂以及色彩单调都是制约它发展的因素。因此,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在广告特效的运用上,具有视听效果的媒体总是轻而易举地占据了主导的地位。
在广告制作中,运用电脑进行设计和创作,是一项科技与美术设计相结合的高新艺术。广告设计人员借助电脑,创造出富有想象力及艺术美感的广告作品,这类作品具有传统的广告设计无法比拟的巨大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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