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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公司定律!

    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没有什么能比正确使用公司的名称更容易引起困惑的问题了。

    ·公司名称应该支撑品牌名称吗?例如:微软支撑着微软Word

    ·品牌名称应该支撑公司名称吗?例如:汰渍支撑着宝洁。

    ·还是应该给予它们同等的地位?例如:吉列超感( Cillette Sensor)

    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简单,是因为公司定律的含义显而易见:复杂,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没有遵循打造品牌的这个简单定律,而是违反逻辑,导致品牌名和公司名之间无止境的争论。

    品牌名称应该始终优先于公司名称。消费者购买品牌,他们并不购买公司。因此当一个公司名称像一个品牌名称一样(通用电气、可口可乐、IBM、施乐、英特尔)被单独使用时,消费者就会把公司名当作品牌名。

    当你用一个明确、一贯的方式将公司名和品牌名组合在一起时,品牌名称就会成为主要的名称,而公司名称则被看成是次要的名称,比如通用汽车公司的凯迪拉克(General Motors Cadillac)

    只要简单观察就能发现,当消费者有可以使用的品牌名称时.就几乎不会使用公司的名称。比如人们会说:“你觉得我的新凯迪拉克怎么样?”

    没有人会讲:“你觉得我这辆新的通用汽车公司的豪华轿车怎么样,”

    请牢记,只要公司名称没有被用作品牌名称,公司就是公司,而品牌就是品牌。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公司是一个制造或生产品牌的组织,而不是品牌本身。微软不是文字处理程序(Word),宝洁也不是汰渍。微软生产了许多产品,文字处理程序是其中之一。宝洁生产了许多产品,其中之一是汰渍。

    上述例子其实通常不是制定品牌的最佳策略。事实上,最佳策略就应该是把公司名称作为品牌名称。

    伍德40 (WD-40)公司生产伍德40品牌,芝宝(Zippo)公司生产芝宝(Zippo)品牌,可口可乐公司生产可口可乐品牌。

简洁、简单、直接、易于理解。

1.可口可乐是什么?

2.芝宝是什么?

3.伍德40是什么?

作为一个顾客或者潜在顾客,你脑子里会立刻出现答案:

l.可乐。

2.防风打火机。

3.润滑喷剂。

  但是,如果你是可口可乐、芝宝或伍德40的员工,答案通常会不同——它是支票上所署的名称,它是“我工作的公司”。

    经理人员当然也是公司的员工。由此可见,管理层是公司导向的,而消费者是品牌导向的。

    消费者关心雷克萨斯究竟是丰田、本田还是日产公司制造的吗?可能不会。但是,丰田美国公司的总裁当然会关心。

    消费者关心究竟是纳贝斯克、卡夫(Kraft)还是奇宝(Keebler)公司生产奥利奥饼干吗?大概不会。但是,纳贝斯克公司内部运作奥利奥品牌的营销经理当然关心这一点。

    由内部而来的观点与外部而来的观点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经理人员必须不断地提醒自己,消费者关心的仅仅是品牌,而不是公司。

    事实上,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知还更深一步。品牌不仅仅是制造商贴在包装上的名称,它就是产品本身。对顾客而言,可口可乐就是一种甜的、微红褐色的液体。这一品牌名称就是消费者用来描述这种液体的词汇。

    可口可乐并非是指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这种可乐就是可口可乐,是正宗的原创饮料。这一特性正是一个有效的品牌战略的核心所在。

    如果一个公司能完全从消费者的观点来打造品牌,那么它永远也不会推出一种名叫“新可乐”的产品。你如何能够拥有一种新的、可能是更好的可乐?原先的可乐义是如何会变得不好?究竟为什么要改变它?这就好像是向人们介绍一个新上帝一样。

    同样的道理,劳力士不是由劳力士手表公司生产的一块昂贵的运动手表。一款劳力士就是你戴在手腕上的东西。

·普波饼( Pop-Tarts)是你放在烤面包机上的东西。

·邦迪是你贴在伤口上的东西。

·泰诺是你用来治头痛的东西。

要解决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对峙的问题,你可以问自己两个问题:

1.你的品牌的名称是什么?

2.产品包装里的东西叫什么?

两个名称最好一样,否则就有大问题。

我们来看看,当你在包装上同时使用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时,会发生什么?

    当顾客觉得他们不得不将你的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一起使用时,通常情况下,你就存在一个打造品牌的问题了。(这是因为你给品牌起了一个通用性名称而导致的。)例如索尼特丽珑(Trinitron)。特丽珑是一种阴极射线管,还是电视机的品牌名称呢?顾客们同样不能确定,因此他们只能叫它“索尼特丽珑”。

    就考虑顾客而言,最容易、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宝洁公司的方法。在包装设计上用醒目的粗体的品牌名称,而把“宝洁公司”以很小字体显示在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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