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日志 We offer a
special advertising scheme

网络时代的娱乐营销!

    娱乐本身不是一种营销方式,由于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提高,社会商品极大丰富,在满足最基本的生存与安全需求之后,购买与消费效用发生变化——从追求物质效用到追求精神效用,从追求结果效用到追求过程效用——消费变成一种感觉事业,大家更享受购买过程的幸福与愉快!从此,娱乐成为一种营销方式,所有产品娱乐化,所有商业都在搭娱乐的顺风车。

    城市化进程则是娱乐的加速器。城市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把城市功能板块化与条块化,生活变成全城化,距离因此成问题。距离也成为一把利剑——时间被分割与分裂!城市化的结果就是时间零碎化——人们再也没有大把、大段的时间。

    大段时间好计划,小段时间难安排。不少时间段因此变得枯燥、空白与无聊,如何消遣这些时间?能否在这枯燥的时间里加入内容?能否把枯燥变得有趣,把无聊变得快乐,甚至是一种享受!

    各种手持设备如MP5iPad、智能手机的出现,博客、播客、SNS等新技术的应用,让小段时间得到娱乐的愿望变成现实,让人们成为时间的主人,可以自由享受属于自己的时间与快乐。

    从此,娱乐如阳光、空气与水一样,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在臭气熏天的顾所里,在写字楼的电梯口……

    由此,网络时代诞生了第一个营销规则——好玩!娱乐一代认为好玩的人才能出来混,不好玩的东西就应该消失。

    凤姐,鬼斧神工的杰作,长得惊天地、泣鬼神,可是人家有娱乐精神——好玩,一不留心名利双收。

海飞丝,祛屑似乎不是一件太快乐的事,可人家整天找中国达人玩,很快就与娱乐混了个脸熟,品牌与销量齐飞。

    Facebook创办人扎克伯格道出了网络时代的商业真谛:“做一个快乐的网站比赚钱重要得多!”

    网络时代要做营销,第一要务就是将娱乐元素加入营销之中,有娱乐要素就拼命娱乐,没有娱乐的,也要与娱乐擦个边,让消费者在娱乐的体验中,对企业品牌形象以及产品或服务产生好感和联想,打开消费者的情感按钮,抢占消费者的心智空间,进而赢得市场和利润。

    网络时代,企业必须与顾客一起疯,一起乐!

更多文章收集分享尽在:北京广告公司-http://www.odaad.com/share

 

上一篇:广告营销进入“浅”时代! 下一篇:品牌营销之婴儿篇

Comments ()

Add a Comment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Recommend 推荐

  • 森禾衣架厂
  • 迈道宠物公社
  • 设计公司
  • 香港设计师协会
  • 广告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