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快节奏使得所有人都长期徘徊在焦虑,冷漠,暴躁等不良情绪及心态中,而为了缓解这种情况,寻找情感替代或认同就迫在眉睫。然而,这也为广告提供了一种表现方式:移情。
我们所接触到的广告设计中不乏这样的例予:某位人就自己的经历,在镜头前娓娓道来,而恰巧他的遭遇,在某种程度上和一部分人的经历与困惑十分相似。
这种广告运用的就是移情效应,古人早说过“爱屋及乌”,这就是移情效应的最好解释。当喜爱一件事物的时候,连带其周围的事情也会觉得可爱,这也可以看出,移情效应最大的特点,就是心理上将对特定对象的情感移到与其相关的人或事上来。
文学中有一种手法称为拟人,比如“云想衣裳花想容”这句诗,我们都知道,云并没有思想,如何来进行“想”这样的举动?但是,由于把自己的情感移到了云的身上,外物就变得有情感起来。
在电视广告中,这种转换式的讲述很常见。例如,在面对妇女儿童等目标群体时,就会采用这种策略,强调以情动人,使消费者对产品在情感上有良好的认知,从而打动消费者,并最终促进购买。
现代广告在实际操作中,最常用的移情效应就是让名人代言产品,希望消费者能将对名人的情感移到产品当中来。例如,在一些产品中,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的广告词:像某某一样。这种广告语,从潜意识层面就在拉动消费者作出情感转移。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移情效应指的是情感的转移,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这些表现形式都离不开一个关键词:联想。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具象的联想比抽象的联想更容易产生移情作用。而在广告中,正是由于需要将这种无限想象最终落脚到有形的产品上,所以,需要中间有人充当桥梁的角色,这也就是代言人所起的作用。
我们可以看到,在化妆品、护发产品等更注重消费体验的产品的广告中,移情效应比比皆是。例如“飘柔”洗发水,就先后起用罗志样、罗雪娟等名人进行宣传,这也就是所谓的移情效应。
利用移情效应的另一经典案例是“力士”香皂。最初,“力士”香皂的知名度并不高,但是通过“娜塔莎·金斯基喜欢用力士香皂,那么您呢?”这样一句广告语,力士香皂的知名度有了质的飞跃。这种将公众对名人的情感迁移到产品中来的做法,是常用的广告手段,而这样的广告也明白地告诉消费者:请把你们对名人的喜爱转嫁到产品中来。事实上,当这些广告反复在媒体上播出之后,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得到提升,进而推动了产品的销售。
不过,�理学家的研究证明,不仅正面情感会移动,负面的憎恨、嫉妒等情绪,也会产生转移。所以,在选择产品代言人时,要慎重考虑名人形象与自身产品的契合度,利用名人效应要投其所好,要针对消费者的兴趣及爱好开展广告行为,以增加消费者对自身产品的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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