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100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京理工大学“逼良为娼”(转载)

[复制链接]

35

主题

0

听众

4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1 12:40: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叫洪高峰,198799日生于湖南省双峰县,20065月入党,200712月参军入伍,2009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在2009级地雷爆破和破障工程学习,在校期间获得五公里全学院第一、学校精武杯射击比赛全校第一,参加去美国西点军校”桑赫斯特”军事对抗赛强化集训队等多种荣誉称号。
后校方以:
一:尾随地方女青年实施抢劫
二:与地方女青年发生不正当行为
将我开除学籍、开除党籍,并通报于我的家乡,弄的人尽皆知。
后校方和公安机关认定“抢劫”为莫须有的事,所谓“地方女青年”是我在军区医院交往三个月的女朋友,并且我女朋友已书写我们交往证明给校方和公安机关。校方对于此事直至今日,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对于通报至家乡的抢劫罪名没有过澄清。
后父母想去找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领导讨要说法,换来的是数十次的殴打、驱赶、围殴、关押,数次打晕住院。
当兵七年,我样样拔尖,本想以我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哪想今日被学院乱扣帽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是一个军人,当兵七年,我对得起我的一身军装!如果我有罪,毙我,我也心甘情愿,如果我没罪,请还我清白,还我一个优秀军人的尊严!
请广大网友帮帮我,让更多人知道真相,我不是抢劫犯,我是中国军人!
也请广大网友帮我想想办法,我是一个农村孩子,没有钱没有背景。
洪高峰:13739192870
关于父母来南京后的日记
父母从2013525日来到南京,学院领导几次到七天宾馆用花言巧语,吓唬手段对待我们,从624日以来以恶劣行为,学院与光华派出所联手指使理工大战士将家长强行抬到大雨中淋雨,直至淋昏倒在地,无人问管。
716日学院领导黄干事指使战士殴打父母,抢东西、抢钱,并报警了,光华路派出所来到现场,母亲被战士在直至晕倒,警察不闻不问,随即走了。半小时后学院领导又将警察喊到,将我父母强行带走扣押至下午七点,母亲立案,派出所不作答复。
717日早上学院领导勾结光华路派出所将父母强行带走,没有任何理由,将父母关押至晚上12点。
723日光华路派出所开了两辆车,随后十多人冲进父母所住房间,强行拿走父母手机,并以暴力将我父母从六楼拖下到车上,强行押送父母至老家湖南盘金村。父母担心我在这边,没几天又回来了。
828日、96日、99日、911日、917日,每天指使10几个战士,将我们死死看住,围住。后来才知道是上级领导来了。
918日校领导指使多名战士殴打父母,众多老百姓围观,报警后,父母被送至医院,校领导不管不顾。
922日学院领导周峰干事与十多个战士强行将母亲押到学校无牌车上送往派出所,母亲大声呼救,战士将母亲嘴捂住。后来得知其实是总参的领导到学校搞人平工作。校方干事对我母亲说:“上级领导来了,配合一下工作,过几天好好给处理,达到你要求,然后请你们吃饭、买衣服,只要不给你们不给学校带来麻烦,你要什么就讲”。而我母亲回应周峰:“只要你们能把事情公正的处理好就行”。总参领导走了之后,校方领导没有任何回应。
1010日母亲被学院搞的半死半活躺在马路旁边,校领导不管母亲死活将母亲扔到旁边,又叫来警官来做母亲思想工作。学校又请律师来跟母亲谈,承诺校方赔钱,让母亲不再纠缠。
1012日校领导指使战士又将母亲强行殴打拖拽到旁边,不让母亲见校长。
1013日下午,总参领导又来了,母亲想去找总参领导申冤,校方领导又指使十余个战士将母亲拖拽殴打围住,然后带走,不让总参领导看到。
1014日校方领导周峰与数名战士强行将母亲拖拽到学院内的车上,送往派出所,母亲呼救,依旧捂嘴殴打,从上午一直关押到晚上8点。
1028日早八点多,母亲路过校门口,距离校门口几十米的地方,母亲就被数名战士冲上来,强行押到学院内的车上,郭警官也在场,将母亲押去派出所,途中对于母亲的拉扯、捂嘴,导致母亲血压升高,叫了120送往总参医院,校方赵副主任和黄干事不想让总参医院知道此事,又送往中山医院救治,最后又将母亲换到另一辆无牌车上绕一大圈路送回家。
7月份至8月份,钟平黎等三人,分三次,来到我们湖南省老家洪山镇盘金村,进行通报抢劫。对我们家亲戚进行威胁,让亲戚对于我们做思想工作,让我们不在闹下去,如果再闹下去,你们全部受牵连。
我的身份证、父母的被打住院证明




母亲的手稿日记和女友的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 odaad Inc. ( 京ICP备12016747号-1 )

GMT+8, 2024-11-23 13:32 , Processed in 0.062201 second(s), 21 queries .

© 2001-2012 odaad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