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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告设计的终极目的“为了营销”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1 08:29
标题: 广告设计的终极目的“为了营销”
很多设计师都是为了设计而设计,往往忽略了广告设计的终极目的“为了营销”,这样就完全失去的商业设计的目的,称不上一个成功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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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案例:“2002年下半年的河南市场,一个广东化妆品厂家为自己品牌设计名叫X’的化妆品作广告,在河南省每月扔下300万的广告费,然而每月销售回款竟然不足30万元!原因只有一个:代理商分销实力不足、货品能见度小,广告成了一个往代理商脸上贴金的奢侈品。

  其实,广告设计的目的只是“借助公共媒体的营销”活动而已。这就决定了优秀广告创意的终点也必须是“宣传最终是为了营销”。否则,任何优秀的创意都只能成了“往代理商脸上贴金的奢侈品。”“在圈外人的概念中,广告人可以靠脑袋吃饭。甚至……是花别人的钱还要别人付费的一份职业。其实。对于从业有十年以上的广告人来讲,这份职业的冷暖只有自己知道”(同上)。用戴着镣铐起舞来形容当今的广告人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个镣铐就是广告主为了营销的目的而立下的种种规矩和限制,是广告人从事丰富多彩或富有特色的优秀广告创意时的宣传活动避无可避的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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